前言與問題設定
「香港人」這個身份聽來自然、統一、穩定,彷彿指向一個共享語言、文化、地域與命運的集體。然而,當我們進一步追問:誰是香港人?他們從哪裡來?又身在何方?這個身份便開始出現裂痕。今日的香港人,有人定居海外、有人生於臺灣、有人身處英國社區中發起政治倡議,有人則在香港本地承受著身份監控與記憶擦除。他們使用不同語言、書寫不同歷史、參與不同政體,卻仍共享一種難以定義、卻無法否認的港人認同。
本文主張:港人不是單一的族群,而是一種離散的民族(diasporic nation)。這個民族並非依循傳統血緣、語言、宗教、疆域而成形,而是因著歷史創傷、政治邊界與文化抗拒而生成,並透過流動、記憶、語言與抵抗行動不斷再生產。這種離散性不只是物理上的離散,更是文化與心理上的跨界狀態。港人作為一種離散民族,正在穿越國族國界、解構政權話語、重構身份主體。
接下來的段落將從歷史生成、離散結構、語言記憶、海外社群組織與認同政治五個層面,論述為何「香港人」這一身份,不應被簡化為單一、固定的族群,而應視為一種在歷史衝突與全球流動中浮現的現代民族類型。
香港人作為民族的歷史生成條件 —— 從殖民子民到否認的公民
若說一個民族的誕生往往伴隨著歷史創傷與身份危機,那麼「香港人」這個民族身份的形成,正是現代國族秩序邊緣地帶最典型的例子。在殖民地時代,香港人不是英國的國民,也不是中國的公民。他們在法律上被定義為「英國屬土公民(British Dependent Territories Citizens)」,是一種不具完整國籍權利的殖民子民。在這段時期內,殖民政府刻意去政治化治理,透過高壓與冷感文化政策壓抑民族主體的形成,培養出一種「經濟人」式的港人角色 —— 務實、不問政治、效忠制度而非身份。
然而,這種不穩定的政治身份在1997年回歸的制度重構中迅速瓦解。中國政府拒絕承認「香港人」作為一個文化或政治主體,而是將其納入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」的統一國族敘事中,並以「港人治港」為名,行「中央監控」之實。回歸後,尤其在2003年七一遊行、2014年雨傘運動與2019年反修例運動中,大量港人開始重新審視自身身份,對「我是中國人」的政治句式產生排拒,轉而以「我係香港人」作為自我宣言與抵抗語言。
在這樣的背景下,「香港人」這個身份開始從一種模糊的地域性標籤,演變為一種與國家身份分離,並具備歷史意識、文化情感與政治訴求的集體身份。此身份並非來自單一種族或語言,而是來自對制度失效的共同感知、對被否認歷史的集體記憶、對未來主體性追求的共同意志。當這樣的身份無法在原屬地獲得承認與實現時,港人便轉向世界,攜帶這種身份遷移、流動、重構,構成典型的離散民族生成條件。
我們符合「民族」的定義嗎?從學理視角檢視港人的民族主體性
當我們主張「港人是一個離散的民族」時,必然面對質疑:香港人真的是民族嗎?香港不是一個國家,沒有軍隊,沒有固有語言,也不被國際承認為主權實體,那我們有資格被稱為民族嗎?為回答這個問題,我們必須回到民族概念本身,檢視學術界如何界定「民族」這一集體主體的成立條件。
在社會學與政治學中,對民族的定義可以分為文化民族主義(cultural nationalism)與公民民族主義(civic nationalism)兩大類。前者強調民族由共同語言、文化、歷史與血緣構成,代表人物如赫爾德(Herder)與史密斯(Anthony D. Smith);後者則由雷納(Renan)與安德森(Benedict Anderson)為代表,強調民族是一種「想像的共同體」,不一定擁有實體邊界,但共享歷史記憶、現實經驗與未來願景。
安德森認為,民族是一種「即使其成員不會彼此認識,卻在心中形成想像聯繫的社群」。若從此定義出發,香港人顯然符合:無論是身在屯門、台北還是曼徹斯特,許多港人共享對2019年抗爭的記憶、對中文教育與粵語文化的情感、對政治現實的焦慮與對「下一代」的集體責任。他們未必有共同的種族、國籍、宗教,但卻共享一種經由歷史傷痕與價值選擇凝聚而成的「想像的連結」。
在哲學層面,查爾斯·泰勒(Charles Taylor)主張現代身份的核心來自「被承認的需要」(the politics of recognition)。當一個群體的語言、歷史、文化或創傷經驗被主流體制壓抑或否定時,其對自主認同的渴求將轉化為民族主體的自我呼喚。今日港人的「我是香港人,不是中國人」、「我們要光復」等語言行動,正體現了這種以否定為基礎的自我肯定邏輯。這不是國家主權意志,而是民族身份重構的過程。
即便依照最傳統的民族學定義,如米利巴德(Walker Connor)對民族的界定:「民族是一個希望在未來某一天共組政治命運的文化共同體」,我們也可以合理地將港人納入。當2019年出現百萬人走上街頭、海外社群發起「香港議會」、新一代流亡青年自稱「香港民族流亡政府」時,這不再只是情感或語言的共同體,而是具有政治訴求與主體想像的文化民族結構。
因此,當代香港人,特別是自2014年以降所形成的新一代港人,其實早已符合民族學、政治哲學與認同理論中的多重定義。雖然沒有一面國旗、沒有一紙國法,但有記憶,有語言,有創傷,有連結,有未來的想像。這些,正是民族生成的基本條件。
離散的現實;從移民潮到全球港人社群的生成
若說一個民族的離散是歷史與創傷的交錯結果,那麼香港人的流散史,正是這一民族特徵最具體的寫照。香港並非一個傳統的移民國家,但卻是一個被迫習慣移動的城市。自1980年代中英談判以降,面對回歸與前景不明,大量港人透過技術移民、親屬團聚、投資移民等方式前往加拿大、澳洲、美國與英國,構成第一波有意識的政治性出走。到了1997年主權移交,這波遷移趨勢短暫放緩,但並未終止,而是轉入一種潛伏狀態 —— 一種「準備離開」的文化心理深植於數以百萬計港人的家庭決策與教育選擇中。
進入2010年代,隨著北京政府加強對香港的制度介入與言論控制,特別是在2014年雨傘運動遭遇失敗後,香港社會再次感受到主體被抹除的壓力。這一波政治失望促成新一輪的移民潮,並在2019年反修例運動與國安法實施後急速升高。英國開放BNO簽證、台灣設立人道救援計劃、加拿大與澳洲推出快速移民通道,全球港人流散網絡因此被迅速重建與擴展。
然而,這不只是人口的外移,更是一種民族性的空間重構。在曼徹斯特、溫哥華、多倫多、墨爾本、東京、台北、柏林與倫敦,我們看到港人開設社區學校、粵語書店、抗爭紀錄片放映會、民主論壇、流亡者組織,甚至設立地方選舉平台與文化保育基金。他們使用粵語教孩子、閱讀港版童書、組織六四紀念晚會與831追思音樂會。這些活動不再只是鄉情或思鄉,而是有意識地在他國政治結構中延續一種身份主體的存續與再生產。
在流散過程中,這些社群也逐漸從「離開者」轉化為「跨國主體」,他們在他國發聲、在他國建構抵抗語言、在他國教育下一代成為仍自稱「香港人」的孩子。這些人既可能是加拿大公民,又是香港流亡者;既參與當地市政選舉,又組織香港流散政府;既流亡,又深耕。這正是離散民族的典型特徵:無法回歸、無法安置於單一國族敘事之中,但透過跨境連結、記憶實踐與語言文化重建,持續塑造一個沒有疆界的民族共同體。
因此,「港人是離散民族」並非僅是一種象徵性主張,而是有著具體空間分布、制度對應、文化活動與主體再生產的歷史現實。這個民族不住在一張地圖上,而活在無數港人記憶的裂縫中、在異地語言的傳承中、在每一次離開香港卻不願放棄「香港」的選擇之中。
語言、記憶與文化再生產 —— 離散民族的身份邊界
民族的存在從來不只建構於血緣與疆域,更深層地體現在語言、記憶與文化實踐之中。對港人而言,粵語不僅是日常溝通的語言,更是一種情感認同與集體記憶的載體。它凝結了電視劇、電影、流行音樂、街頭語言、俚語、罵詞、諷刺、笑話與抗爭口號,是連接跨世代港人內心世界與情緒記憶的文化密碼。而這種文化語言,在移民與離散之後,反而被重新確認為身份的關鍵邊界。
我們看到,在英國的港人社區中,父母堅持用粵語與孩子溝通,開設粵語週末學校、出版港版教材,甚至要求當地政府設立以粵語為媒介的公共服務。同樣,在臺灣、加拿大、澳洲等地的香港社群,也出現以粵語教授歷史、音樂、社會與公民的「流亡學校」與文化空間。這些努力並非純粹出於語言保存的文化焦慮,而是一種以語言為手段的身份延續策略——即使我們在政治上無法再擁有一個香港,但我們可以透過語言繼續認同為「香港人」。
語言與文化也是抵抗的場所。2019年以來的抗爭中,無數標語、詩歌、漫畫、廣告與網絡內容以粵語創作,成為抗拒普通話統一化政策與中國文化霸權的象徵。而這些作品透過網絡快速流傳至全球離散社群,轉化為語言政治與文化主權的實踐。例如《願榮光歸香港》這首歌,不只是一首歌曲,而是一種集體創作的文化政治宣言,其旋律在多地的港人集會中迴盪,實際上構成了離散民族的「語言國歌」。
此外,文化記憶亦是港人流散社群維繫身份的關鍵手段。在世界各地舉辦的六四晚會、831追思、傘運紀念活動,乃至為2019年犧牲者設立的網上記憶庫與流亡博物館,都是在喚醒一種集體被遺忘的歷史責任。這些儀式性實踐儘管無法改變現實政治,但卻強化了港人作為一種民族共同體對自身過去的敘事主權,並將記憶轉化為文化行動與情感連結。
在這些語言與文化實踐之中,我們看到港人身份的再生產過程——不是來自政府頒布的國民教育,而是由下而上的家庭語言傳承、網上文本流動、異地社群聚會與文化儀式所建構。這種非國家化的文化生產過程,正是離散民族的特色所在:沒有中央,卻有共鳴;沒有國土,卻有語言與記憶;沒有主權,卻有文化的邊界。
離散民族不是流亡,而是另一種存在方式
不是每一個民族都住在一個國家裡,不是每一段歷史都有一面旗可以歸屬。香港人的命運,也許從來就不是以主權或疆界定義的,而是以失落與記憶構成的。正因為失去了可以回去的香港,世界上才出現了無數「以香港為名」的家——在他國的街角,在異地的圖書館,在集會現場,在手機裡的粵語語音,在還願意說「你地好」的一個孩子口中。
這個民族不以出生證明,不以護照顏色為標誌。他們的地圖不是寫在國際條約上,而是印在每個人記得的事裡:1997年的煙火、2003年的七一、2014年的帳篷、2019年的傘與淚、國安法頒布那天的沉默。他們可能彼此素未謀面,但都記得旺角那家書店、金鐘那場夜、紅磡那道牆、立法會那扇玻璃。他們都記得自己是誰。
離散並不只是「離開」,它是一種被拒絕承認後仍不願消失的堅持。這不是逃亡,而是一種被迫走出國界、卻不放棄身份的存在方式。香港人沒有主權,但擁有一種不能被消音的記憶;沒有國土,卻在無數他方持續說出「我係香港人」;沒有旗幟,卻仍在每次聚集時舉起那句口號,哪怕小聲、哪怕在心裡。
或許有一天,這個民族的名字會在教科書上被刪除,在地圖上被抹除,在政策裡被解散。但正如歷史從不僅僅存在於國家機器之中,民族也從不僅僅存在於疆界之內。當人還記得、還說、還相信、還繼續把這個身份傳下去,那個民族就仍然在。離散民族的存在不是等待回家,而是重新定義什麼是「家」;不是等待回到土地,而是用語言、記憶與愛,讓一個民族在世界的縫隙裡繼續活下去。